JOYCITY在中国“街头篮球”商标案一审中胜诉
上海市人民法院在一审中裁定“街头篮球”商标侵权成立,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。JOYCITY于12月26日发布公告,宣布其在上海市人民法院赢得商标侵权一审诉讼。
这起诉讼在中国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进行,针对中国的游戏公司“巨人网络”及其子公司和开发商“乐曼多”的商标侵权行为,JOYCITY在一审中胜诉。根据一审判决,“成都乐曼多科技有限公司”、“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、“贵州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和“巨人移动科技有限公司”需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犯JOYCITY“街头篮球”商标的行为,并赔偿JOYCITY所遭受的经济损失。据悉,“成都乐曼多科技有限公司”已对一审结果提出上诉。
“街头篮球”是JOYCITY原创开发的一款街头竞技篮球端游,自2005年起与第三方合作在中国大陆地区运营该游戏。该游戏一经上线便取得极为火爆的市场效果,开创了《3V3街头篮球》游戏模式之先河。2016年初,JOYCITY授权第三方运营的《街头篮球》手游在中国大陆地区上线,该手游延续了端游《3V3街头篮球》的基础设定,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。
“巨人网络”是运营“乐曼多”开发的“街篮1”和“街篮2”的游戏运营商。JOYCITY成立于1994年,是一家历史悠久的游戏开发公司,旗下原创开发的端游有《街头篮球》、《自由篮球》、《自由足球》和主机游戏《3on3街头篮球》,手游有《天空之城》、《炮艇战:3D直升机》、《炮艇战:军团战争》和《加勒比海盗:战争之潮》等。
JOYCITY一直与中国境内的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“街头篮球”商标合作关系,通过建立相互信赖合作的体系,让更多的中国玩家畅玩“街头篮球”。以此次判决为契机,JOYCITY计划进一步扩大“街头篮球”的合作关系,并采取坚决行动维护玩家们的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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